对于主播们而言,流量,无疑是获取利益的关键所在,为获取更高的直播间人气,有主播甚至不惜自掏腰包为自己刷上礼物。游戏主播彭某也悄悄为自己充值打榜,而他用来刷榜的虚拟币,竟是上游犯罪分子诈骗所得。
2023年11月6日,经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彭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陈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主播花钱买虚拟币刷人气
直播间里,主播使出浑身解数进行展示,时不时冲上屏幕的打赏和礼物将气氛推向一个个新的高潮……而作为一名平台的“小白”主播,彭某对于高人气直播间的热闹景象只能仰望和羡慕。
彭某决心改变现状,既然直播间人气不够,那他就自己花钱刷人气。具体刷人气的方式是,找网友进直播间刷币陪玩,网友进入彭某的直播间给他刷虎牙币增加人气,比如玩家刷100个平台币,彭某能兑换72元佣金,扣除提现手续费之后,彭某按照75元100个币的价格与网友结算。虽然在外人这看起来是“亏本买卖”,但是在彭某看来,花点钱就能给自己多涨人气,吸引非陪玩网友跟风刷币刷礼物,实在是划算得很。
很快,彭某就在网上发帖找到了“合伙人”陈某。每次陈某在大彭直播间刷币之后,都会将刷币记录截图给彭某,彭某就将按约定把现金转给陈某。彭某从陈某那里拿到的平台账户并不固定,多的时候一个账号里能有好几万的平台币。随着二人的默契合作,彭某发现这门生意竟还有差价可赚,于是自己也做起了“平台币商人”,直接从陈某那里拿来账号和密码,给自己直播间刷一些,再帮其它主播刷一些。
在使用这些账号的过程中,彭某发现常常会收到一些私信,大意就是账户是被盗的,账号里的平台币也是被骗充的钱。而对于这些信息,彭某选择了无视。
虚拟币交易内有“玄机”
彭某的“合伙人”陈某其实早就知道手里的账号有问题。起先,他是在聊天群里看到有人倒卖平台币的信息,那些人急着要将账号里的虚拟币处理变现,这让陈某产生了怀疑。但是他算了一笔账,如果帮忙处理这些虚拟币,自己能够从中赚取一笔差价,无本起利的事情,让陈某没有过多犹豫,就加入了倒卖虚拟币的圈子。
刚开始的时候,陈某拿到手的账号里钱并不多,到了后来,一些余额有好几万的大额账户接连被转过来,陈某开始有些担心了。但他转念一想,自己只是从中转了一手,并没有实际经手他本人的账户,应该也没关系。每一次,陈某的上线都要求他最快半小时、最迟半天之内处理账号里的虚拟币,处理完之后,陈某都会根据约定将提现的钱转给上线。
2021年10月,扬州市民小王遭遇网络诈骗,诈骗分子以网络刷单的名义诱导小王注册某平台账号,并要求其向账户充值12万余元,之后,因账号密码泄露,小王失去了对账号的把握,于是报警。
直播刷币销赃终获刑
经公安机关查实,小王注册的账号被陈某的上线转到了陈某手上,而陈某又将账号给了彭某刷币。彭某在一个直播间刷了3万多元虚拟币之后,因警方提醒该账号被平台冻结。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个彭某平时业务十分“丰富”,他不仅刷币变现,还参与了将诈骗分子骗来的生鲜电子礼品卡变现的犯罪过程。
2023年7月17日,该案移送至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彭某、陈某明知是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所得资金,而通过网络分别利用他人提供的平台账户或者电商平台电子礼品卡接受并转移上述资金,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还通过释法说理督促彭某退出了5万余元的违法所得。后广陵区法院采纳了检察官的全部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该案中两名被告人都明知账户中虚拟币为电信网络诈骗的赃款,仍抱有侥幸,在利益驱使下协助销赃,没有意识到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最终付出惨痛代价。
随着网络活动的日益活跃,司法机关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打击的力度越来越大,犯罪分子销赃的手法也不断翻新。广大网友在提升防诈意识的同时,也要加强甄别,勿做犯罪分子帮凶,让自己也陷入犯罪的深渊。
通讯员 郭凯民 成超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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