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税局: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向CA试点纳税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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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0 10:16

近日,有纳税人反映,有人冒用地税工作人员名义,要求纳税人购买税务CA认证介质,严重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维护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再次申明:省地税局未进行任何数字证书的收费项目,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向CA试点纳税人收取相关费用。

以下为四川省地税局声明原文: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费提供税务CA认证介质的声明

近日,有纳税人反映,有人冒用地税工作人员名义,要求纳税人购买税务CA认证介质,严重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维护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我局再次申明:

我局未进行任何数字证书的收费项目,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向CA试点纳税人收取相关费用。

2017年以来,我省地税系统在现有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税收服务,在全省试点推行免费网上办税CA认证工作,并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税务CA认证介质。本次推广的CA证书登录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方认证规定,具有防泄密、防篡改、抗抵赖的功能,纳税人签署的数据电文规范有效,产生的签名文件与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满足税务网上办税业务信息安全的要求,有利于更好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24日

原标题: 四川省地税局声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向CA试点纳税人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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